区域和国际一级的合作对于确保跨越国界和影响若干法域的非常严重罪行不会逍遥法外至关重要。在这方面,涉及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材料、放射性装置或核设施的犯罪也不例外,需要协调立法,各国之间在调查和司法程序方面的司法协助,并交流相关信息。
《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是一项关键的法律文书,正是为满足这些需求而制定的,该《公约》确立了一套预防和制止放射性或核犯罪的措施和机制。
在欧洲联盟资助的项目“欧盟支持促进普遍加入和有效执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下,并认识到汇聚同一区域利益攸关方的重要性,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举办了几次区域讲习班,最近一次是2023年6月21日至22日在泰国曼谷举办的。这次活动汇聚了来自东南亚七个国家(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的39名参加者以及两名观察员。
参加者代表一系列负有业务、政策和决策责任的机构,他们了解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核心条款和加入该《公约》带来的益处,以及该《公约》与核安保领域其他相关国际法律文书的相互联系。还向参加者简要介绍了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和其他国际实体提供的多项技术和立法援助服务,他们围绕一个旨在表明有效执行《公约》所带来的实际益处的虚拟场景进行了讨论。
Marjolijn van Deelen女士(欧洲对外行动署不扩散和裁军事务特使)在视频致辞中强调,“《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是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基石。自该《公约》问世以来[……],它已发展成为一个重要工具,帮助我们降低与非国家行为者的核扩散有关的风险[……]我们一直是《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及其许多项目的自豪和坚定的支持者,这些项目以[……]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基础。”
在整个活动中,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专家强调,放射性和核恐怖主义所造成威胁的跨国性要求国际社会和会员国采取一致和协调的对策,这种跨国性也给国家司法系统造成严重挑战。事实上,虽然国家法院负责审判犯罪人,但导致放射性或核恐怖主义行为的活动往往发生在许多国家,因此刑事事项方面的有效国际合作对于调查和起诉这些案件至关重要。
讲习班因代表其他国际组织(即1540委员会专家组、国际原子能机构、刑警组织、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办公室和联合国裁军事务厅联合国和平与裁军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中心)以及民间社会(核威胁倡议和史汀生中心)的参加而受益。这种机构间合作切实体现了核安保的多学科性,并强调了共同努力应对威胁——如核或放射性恐怖主义行为构成的威胁——的重要性,这种威胁没有国界,需要国际社会作出一致努力。